回報社會之友會章
1.前言
回報社會計劃的成立是源自一班曾經受益于社會的朋友,其中部份更經歷過清貧環境,奮鬥努力,以致人生有成,受之于社會,感恩而回報社會。這群有心人,在社會努力打拼多年,最大的得着不是物質,而是做人做事的經驗和方法,更願意把這些人生經驗傳授给年輕的一代,以此回報社會,便成為這計劃的特色。回報社會計劃的成功指標是受助人數增加,更重要是當今天受助的同學將來成為新的資助人和参與者。為了維繫這群志同道合者,於是决定成立回報社會之友。回報社會助學計劃組織圖
2.回報社會助學計劃組織圖
3.名称
回報社會之友, GBTC Club
4.通訊地址
待定
5.語言
中文 及 英文
6.宗旨
提供一平台予有心回報社會之人仕及學生作為交流,活動分享和招募新加入者
7.會藉
暫定只有基本會員一類,所有資助人和曾受助之學生經董事管理委員會半數同意即可加入或被取消
8.財務
暫定不收取會費,所有會務和相關活動之費用,均由活動參予者或捐赠者負責,並與所收助學捐款分開
9.會務組織、管理及責任
因會員分佈在不同城市,各地各自成立分會
各分會自行組織執行委員會以推廣回報社會之概念、招募資助人、舉辨活動以聯系各會友
各分會執行委員會之组成及委任,舉辦活動及財務收支,均須向董事管理委員會負責並獲事前同意
10.權限
董事管理委員會擁有對會章之修訂、解釋、暫停及解散最终决定權,包括處分和上訴
11.執行委員會之組織
于適當之時間,經董事管理委員會授權組成,任期兩年可以連任
負責日常之會務運作,執行董事管理委員會行政決策和會員大會的議決事項
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四人,最多十人,其中必須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及司庫各一位
各委員之權責及職能在組成時議訂,再交董事管理委員會通過
委員之辭任須要書面通知董事管理委員會
12.會員權利
享用本會為會員提供之福利
出席本會組織之所有活動包括助學見面會
所有會員有權出席及參與會員大會,並於會上擁有發言權,選舉及被選權
13.會員大會
當本會發展達適當之規模,經董事管理委員會授權定期召開
會員大會之議程將於大會召開二十天前通知全體會員,議程當包括活動及財務報告,委員之選舉及委任
合法之出席人數不得少於全體基本會員人數十分之一或最少五人。
14.暫停運作及解散
全體執行委員會同意提出「暫停運作」議案,並經由會員大會三分之二出席人數議決,並得董事管理委員會同意方為有效。 如有資產包括知識産權,交由董事管理委員會暫為保管
解散議案須經會員大會四分之三出席人數同意,並得董事管理委員會同意方為有效。 如有資產包括知識産權,交由董事管理委員會保管